居间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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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金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恢113号 景洪市人民法院 受理的关于申请执行人唐艳与被执行人重庆金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2019)云28民终3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唐艳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执行事项:执行标的30550元,执行费358元。在执行过程中,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本案申请执行人唐艳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