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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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20)湘0702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赔偿款1219240.55元; 三、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87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29885元,由***、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2198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负担5000元,由***、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6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