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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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法院 |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执行内乡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9月4日作出的内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内乡县余关镇孙沟小学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430.13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申请人内乡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实施。 如不服本裁定书,行政机关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