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8099元及利息(利息自原告主张之日即2020年10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付之日止);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1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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