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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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绍兴市龙和正能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02执201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2民初528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国珍与被执行人朱斌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000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0096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00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院收取执行费50元,诉讼费4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