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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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未付金额为基数,从2019年3月23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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