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鸿鹄建设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杭州财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涤除原告杭州财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坐落于杭州市文三路259号昌地火炬大厦1幢1801室、1802室、1803室、1804室房地产的租赁权进行拍卖。 二、驳回原告杭州财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8800元,由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