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汉川市供电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王亚琴、夏引生、曹梦涵、曹钰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226元,减半收取1613元,由上诉人王亚琴、夏引生、曹梦涵、曹钰婷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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