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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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欠原告***借款2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逾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00元,由被告***、被告***共同负担4400元,原告***负担1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