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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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27执794号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初1584号民事调解书,受理谭勇申请执行刘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由被执行人刘田给付申请执行人谭勇劳务工资8,000元,并承担执行申请费50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刘田自行向申请执行人胡典和支付了案款1,500元,剩余案款6,500元已缴至本院一案一账户内,被执行人刘田缴纳了执行申请费50元。 本案申请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