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纳雍县天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贵州大都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州大都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68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984元,由原告贵州大都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