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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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恢227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孙勇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依据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2801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2020)云2801执1658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于2020年11月25号终结执行,现因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完毕,本院于2021年4月1日恢复执行,本案执行标的36450元及利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孙勇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承办人:三戈联系电话:0691-25××××2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