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金福祥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657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云南金福祥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景洪爱够超市、孔三保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28民终14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景洪爱够超市、孔三保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32000元、执行费380元,执行到位32380元。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审判员:罗榕玮联系电话:0691-25××××1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