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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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674号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霍明与被执行人霍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2801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申请执行事项为:执行标的2025元、执行费5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霍明已足额履行完毕案款,现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承办人:杨志强联系电话:0691-25××××9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