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01执674号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霍明与被执行人霍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2801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申请执行事项为:执行标的2025元、执行费5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霍明已足额履行完毕案款,现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承办人:杨志强联系电话:0691-25××××9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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