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黔南州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原告***预交的诉讼费1927.00元,全部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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