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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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37153元[其中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相应逾期还款利息暂计4670元(利息以3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7年8月30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4月2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51元(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175%的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4月2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424元、案件受理费608元、案件公告费8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