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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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渝0192民初92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二、维持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渝0192民初9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驳回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商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重庆重粮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重庆重粮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800元、上诉人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800元,上诉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商场承担50元,上诉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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