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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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兰州联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兰州联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752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5元(减半收取),原告***承担500元,被告兰州联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8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七日内未缴纳的,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