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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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受害人江**受伤死亡损失款人民币9461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76元,由原告***、***、***负担12054.4元,被告***负担132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