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运亨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北京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18376元(退还北京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北京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