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山西嘉加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19元,退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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