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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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山西嘉加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19元,退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