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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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25执26号 申请执行人郝瑞军、郝瑞红与被执行人泽州县金村镇侯匠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晋0525民终1018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赔偿款45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泽州县金村镇侯匠社区居民委员会未按期拒不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在泽州县金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账户上有存款并将其存款456650元(包含申请执行费6650元)扣划至本院。该案现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25民终10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