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伊地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宁夏伊地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不成立。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宁夏伊地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