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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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21执351号 庞建军、程宏财、王晓平: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吉0721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庞建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程宏财、王晓平民间借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908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