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亚茹美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博鳌瑞达麦迪赛尔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
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慈铭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琼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三亚茹美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付货款486386元及利息(利息以48638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自2020年9月10日起计付至付清货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39元,由被告三亚茹美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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