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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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本院(2017)鄂01执633号执行一案的申请执行人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变更为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