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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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1972民初71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1972民初71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及诉讼费负担的决定;

三、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支付38170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9803元(***已预交),由***负担1883元,***负担79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26元(广州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26元已预交),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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