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正奥然油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正奥然油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退款12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0元,诉讼保全费1120元,合计2470元,由两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5-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