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2020)皖1621民初649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5元,减半收取8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5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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