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与***于2018年4月11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二、维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三、维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五项,即:驳回***的其他本诉请求;

四、维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六项,即:驳回***的其他反诉请求;

五、变更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金及占用费33750元;

六、变更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赁期间的水电费1642.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06元,由***负担;反诉受理费213元,由***负担25元,由***负担18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13元,由***负担488元,由***负担9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