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596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818元,由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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