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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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91执375号 王纪献、姚建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纪献与被执行人姚建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建伟于2021年4月16日履行32000元案款,该案执行到位3200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姚建伟已按照本院(2019)豫1391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王纪献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豫1391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