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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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装修工费、材料费56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56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8元,减半收取计839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