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中海煤炭有限公司
平湖市垚林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02执38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2民初11658号民事,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阮伟锋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387039.9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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