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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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股权转让款503,055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503,055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六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律师费45,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1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519元,由***负担。此款已由***垫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11,5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