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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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汉龙石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宝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3184.00元,由原告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3500.00元,由被告四川汉龙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