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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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以月利率1%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80元,减半收取74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