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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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辽0323执607号 申请执行人:***,男,1****0年**月**日出生,满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的(2019)辽0323民初282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执行。 该案执行完毕,无文书。 审判员马文帅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法官助理姜赫贺 书记员刘阳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