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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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51566.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期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345元、鉴定费3000元,合计35345元,原告***、***、***负担22598元,被告***负担127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