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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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尚飞帘闸门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西安尚飞窗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10664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156047号《关于第16423179A号“尚飞SHANGFEI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尚飞帘闸门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就第16423179A号“尚飞SHANGFEI及图”商标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