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龙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恢复本院(2018)桂0328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重新立案执行时,应当提交执行申请书和提供财产线索或具备执行条件的证明。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