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路××小区××号楼××(Z)3-2-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5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何志芬名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路××段××段时代阳光3号楼3(F)1-1号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2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863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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