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完毕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彭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1)川0182执18号

彭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民法院

(2018)川0182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受理彭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尹涛罚金、没收财产一案。执行标的为罚金10000元,对扣押在案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执行中,本院已经的罚金10000元执行完毕并上缴国库。已向公安局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上述扣押在案的物品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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