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品骏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923民初513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品骏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品骏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衍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代秀芬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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