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品骏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923民初513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品骏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山东品骏物流有限公司、品骏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品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衍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代秀芬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