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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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资款9万元,其中分别支付***4600元、***4600元、***4600元、***4600元、***2850元、***4850元、***10270元、***8400、***8400元、***4600元、***2850元、***2850元、***7680元、***3900元、***2850元、***3600元、***4600元、***39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