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琼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拖欠原告***借款164480元(本金

74480元,利息900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其他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187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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