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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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2民初27182号民事判决; 二、***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购货款21079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63.76元,减半收取2331.88元,由***负担2099元,由***负担232.8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63.76元,由***负担4197元,由***负担466.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