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2民初27182号民事判决;

二、***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购货款21079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63.76元,减半收取2331.88元,由***负担2099元,由***负担232.8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63.76元,由***负担4197元,由***负担466.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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