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65233.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8.03元,由被告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负担693.03元,由原告***、***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