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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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392民初8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及诉讼费用的负担;

二、撤销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392民初8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392民初88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损失共计128522.04元。

上述赔付款项于接到本判决十日内履行完毕,汇入***银行账户内(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19)。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26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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