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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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执行标的物(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49号福海阳光花园××××号不动产)停止执行。 二、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49号福海阳光花园××××号不动产属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